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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年湖南环境状况公布:生活噪声成主要噪声源

[编辑:永太净化设备经营部] [时间:2024-02-23]

  与2004年相比,2005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,大多数城市集中饮用水源达标率稳中有升,但流经部分城市及工业区江段的地表水污染仍较严重,枯水期湘江长株潭江段镉污染物超标,耒水流域砷出现超标。全省大多数城市日空气质量为良好以上的天数比上年上升,酸雨频率略有降低,但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未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的城市有所增加。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,大部分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。

  湖南省河流主要受粪大肠菌群、石油类、总磷、氨氮等因子污染,砷、镉污染物在部分江段污染比较突出,洞庭湖总磷、总氮污染严重。与2004年相比,地表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及超标率有所降低,但超标因子的范围有所扩大,历年如铜、氰化物、硒、硫化物等未超标的因子,2005年有个别批次超标的现象发生。

  公报中指出,湘江干流永州、衡阳和株洲上游江段水质较好;长沙、株洲、湘潭江段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。湘江支流渌水、耒水、郴江及浏阳河下游污染较为严重,主要污染指标为镉、砷、总磷、氨氮和石油类。

  全省大多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有所改善,1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3.9%%~100%%之间,其中永州、郴州和岳阳为100%%,湘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较低,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5%%以上。

  湖南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、氨氮、铁和石油类,砷、挥发酚、锰在个别断面偶尔超标;湘潭和衡阳镉、砷有时超标。

  2005年,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6014亿标立方米,较上年增加8.8%%。排放二氧化硫91.93万吨,烟尘53.88万吨,粉尘76.87万吨,均比上年有不同幅度的增加。我省大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为主,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和二氧化硫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有所增加,个别城市

  湖南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,衡阳、张家界、郴州、永州、娄底、怀化和吉首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达标城市比例由2004年14.3%%上升到2005年50.0%%。

  14个地级城市中,除吉首外的其他13个城市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标准值。与上年相比,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。

  从全省城市声源构成来看,影响我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,占65.0%%,交通噪声源占22.2%%,工业噪声源占5.2%%,施工噪声源占2.6%%,其它噪声源占5.0%%。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.4dB(A),达到国家标准值。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5.6~70.0dB(A)之间,声环境质量较好。